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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心桥社区向居民公示己初审合格申领住房保障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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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7 14:19:10 来源: |
http://www.yf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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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至31日,佛心桥社区将已初审合格申领住房保障的9人向居民公示。根据2008(116)文件精神,《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2008年度为人均75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2008年度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本市它处无住房的,经本人向社区申请,现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等有关情况向居民公示。以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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