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于2008年3月8日起实施。为引导全社会自觉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妇女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好妇联的职能作用,11月12日,梅园街道妇联组织社区妇联骨干20多人参加了区妇联组织的《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讲座。讲座由办法起草者、南京大学法学院许利民教授主讲。许教授从办法所规范的内容以及办法起草过程中为妇女争取更大的利益而做的大量协调工作等方面作了精彩的解读,办法明确了妇女的政治、文化教育、劳动、财产、婚姻家庭和人身六大权益,特别是人大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规定、劳动就业以及财产、反家庭暴力的规定等,事例鲜明,通俗易懂,妇女在家庭关系处理方面应该遵循的原则等,与台下的妇女骨干形成互动。这些骨干们回到社区后,将担负着传播妇女法相关知识的中坚力量。
在社区,妇女的工作妇女做。梅园街道现有女性居民成员约2.5万人,各级妇女骨干200多人,通过培训,她们普遍反映,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能熟练运用法律这个武器,还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利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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